公示期是一个月的时间,陆野🐅♁🅙老早的就交了保证金,报名参加拍卖。
这个时候的拍卖流程,还没有后世那🄉🟀么完善。
但是大体上🆟🐴流程相同,法院先行查封标的物,但是法院不会自己亲自拍卖,而🉠🈰是将拍卖委托给一些专业的拍卖公司。
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,并且在此期间,凡是有意向参加拍卖的,都可以对🉠🈰标🖶🗈的物进行查看。
待到公示期结束,在指🅖定日👱期、指定地点,🆊在开始进行买卖。
凡是提前交过押金的参拍方,都会得到一块自己的号码牌,按照拍卖规则,每次举牌便视为加价⛿☡一次🚝🔕。🙂
为了防止标的物被贱卖,🌆☞在设定拍卖底价之前,都会由专业的评估公😾司,对标的物进行评估,然后出具评估价格💽🗒🚿,在以此,设定底价。
这般的想法是好的,可是这👱里面有几大漏洞,📗这么多年了,却是从未修补。
第一,法院对标的物,只进行查封和暂时保管,不对标的物的具🙕体价值负责,啥意思呢?
也就是说,法院查封了一块名表,评估鉴定机构鉴定完,认为价值10块钱,拍卖公司就会按照这个价格,进行拍卖。
然后有人拍下后,付⛺完钱,拿着表去了名表的厂家,结果发现这表居然是💒👐🈀假的,a货,☠🀵🁌就值200块钱。
这个时候,法院是没有责任的。
评估鉴定机构,最多也就是一个疏忽🄉🟀责任,钱照样还是拿不回来的。
第二,法院🆟🐴对☎拍卖的标的物,信息收集不完善📗,导致隐患。
比如你看中一套法拍⛺房,价钱非常低,于是想捡漏,就拍下了,拿着法院出具的文件,也过户,拿到了房本,本该欢欢喜喜的去🐘收房,结果却发现,房子里面有人住,而且拿着一🜣🝒纸租约,告诉你这房子,他们要租20年!而且房租已经一次性的付给了原房主。
这个🙓🌠时候你就会知道,什么👱叫做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了。
按照法律规定,房屋买卖不破坏原租赁合同,而租⛓🚁期最长🙵🎭🔐的期限为20年。🅽🌅☕
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。
即使你是♅新的房主,但是也不能破坏原有的租赁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