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风宴过去,一行人回到宾馆。
其他衙内和女公子都告辞而去,金云峰留了下来。
他得和刘弘毅全旭“算账”。
是真的算账啊。
三人合伙做生意呢。
金云峰先拿出一叠钱,全都是“大团结”,递给刘弘毅。
“弘毅,这里是两千块钱,你和弟妹带到北都去花,剩下的,全都是货物。你和全旭挑一下,带哪些去学校。”
这段时间,金云峰跑了三趟南方市,全旭跑了两趟。
刘弘毅因为去了镇南,一趟都没跑过。
但金云峰和全旭谁都不可能跟他计较这个。兄弟嘛,谁能抽出时间就谁去做,还能那么斤斤计较吗?
况且刘弘毅才是他们这个“三人小组”的真正核心人物。
金云峰简单估算了一下,等这一趟的货物全部出清,每个人都能赚一大笔。
刘弘毅和金云峰的家产,直接过万。
1979年的万元户!
全旭出的本金少些,家产大概是六千多的样子。
“弘毅啊,这个生意,好做是好做,但现在竞争也激烈起来了,跑南方的人越来越多……毕竟这个世界上,聪明人还是很多的。”
金云峰感慨地说道。
“再往后,我们的利润也会逐渐减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