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仨这次一共搞了大约一千五百块钱的货物。
具体出资是:金云峰500,刘弘毅600,全旭400。全旭面子十足,原先只打算借200块钱试试水,谁知他一开口,人家二话不说就把钱借给他了。
对他完全信任。
他那个家庭,几百块钱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
他还在庆华大学读书,基本上不存在赖账的可能性。
刘弘毅是因为多了塑料厂的两百块钱的谢礼。
货主给了他们最大的优惠。
因为他也很少见到这样“土豪”的大主顾。到他这里拿货的,一般都是拿一点,等出完货,又再来拿。一次性拿1500块钱的货,太罕见了。
何况金云峰还是黄公安介绍过来的,那就更要给面子。
初步估计,等这些货全部出手,赚个对本是绝对不成问题的。这在当时,是妥妥的巨款无疑。
刘弘毅和全旭,一共带了十一台录放机回北都。
其中十台,属于“集体所有”,赚到的钱,到时候是要按比例分的。
另外一台,则是刘弘毅卖给艾小雨的礼品,他单独掏钱,不算在“总成本”之内。
此外,刘弘毅还买了一副漂亮的太阳镜,一顶米黄色的遮阳帽,一双小皮鞋,一个发夹。至于点心,倒是没必要买,塑料厂前后两次给他们的谢礼之中,都有本地特产。
到时候给艾小雨拿两盒,其他的,就给本校的好友们分一分。
这些人情世故方面,肯定难不住刘书记。
三个人的表情也是各不相同。
刘弘毅淡定自若,稳如老狗;金云峰兴奋难捺;全旭兴奋之中又带着几分紧张和忐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