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瞧着掌柜也是好心,但他家殿下说了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,随即小脸一扬,“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,掌柜的别怕,我们好歹也是世家子弟,管他牛鬼神蛇,只要敢来,保管他有去无回!”。
“世家子弟?嗨!这地儿,被带走的世家子弟没有十个,也有一个手掌了,小老儿可不愿像隔壁那酒楼一般,现在还在牢里蹲着呢!”,见几人不听劝,掌柜的转身快步回了酒楼,“听小老儿一声劝,赶紧走吧!”。
碰——
门关得干净利落……
少年,“……”。
这可就打脸了!
他才刚起了个头呢!
摸摸鼻子,少年对着紧闭的大门吐吐舌头,“师、师父,咱、咱们换一家?”。
接下来,几人陆续走了几家酒楼,都被拒之门外,不过倒也问清了缘由。
原来,这明翎城管事的虽是城主,但奈何,在绝对的地头蛇面前,城主也得夹着尾巴做人。
明翎城有一传承三代人的富商,承包了几乎整座城的土地,部用于种植专供贵族王室的水果,而整座城,几乎一半的民众都靠着给富商上工过活,可以绝对的说,这些人城主的话他们不一定听,可是只要是这富商一开口,绝对一呼百应。
这也就造成了如今城主都得仰人鼻息的局面。
而到这一任富商膝下,有一子一女,儿子方远明七八岁便跟着方老板出入生意场合,如今不及弱冠,便已经小有成就,也幸好是前面战事吃紧,方老板怕独子有什么意外便将人送到了宴都都城,不然啊,这明翎城别说一城再无绝色,恐怕就连过路的都没一人能幸免。
“难不成是这方远明喜好男风,专门抢抢男色?”,少年一听,愤愤的握拳,岂有此理!他一从小被称之为纨绔子弟,游手好闲的宴都一霸都没这么嚣张过!
那小二一听,连连摇头,“不是他好男风,而是方老板的女儿!这方大公子对他那妹妹可谓疼得跟眼珠子似的,别说她喜欢好颜色的男子了,便是这天上的月亮,这大公子也曾叫人想方设法摘下来呢!”。
“所以……你的意思是这真正的罪归祸首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子?”。
“对,可不就是她!”。
少年默了默,抓抓脑门,“那这么久了,都没人去告发她?”,这也太不可思议了,一介女子……抢那么多男子……干、干嘛用?
“嗨!告了有什么用呀,前些年城主府的门槛都踩平了,可人捧着大把大把银子往那案前一放!哼!瞧吧,那方远宝至今不也好好的吗?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