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岁那年,我为了一个女孩跟人打架,被判了三年。
对方家里有钱,把打架斗殴这种事硬生生弄成了故意伤害。
于是三年有期徒刑就这样落在了我身上。
哪位爷曾经说过,钱也是实力的一部分,所以这事我认栽。
关键是我为了打架的那个女生,见到对方家里有钱又有势,竟然跑出来作证,说因为我对她性骚扰,两人才打起来的,对方完全是见义勇为。
因为这句话,我一度的心灰意冷。
爸妈更是到处求人,每日以泪洗面。
那时候我已经认命了,寻思着君子报仇,三年不晚,等爷们儿出去以后这账再好好算一算。
结果第二天早上,就有人来了看守所见我。
那人比我大几岁,约莫二十四五岁。
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:何永恒,你爷爷托我带你走。
但这事我不能白做,得收你十万运作费。你爷爷的意思是,祸是你自己闯的,这钱也得你自己赚。
当然,考虑到你没钱,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份工作。
一个月五千底薪,就是活有点脏,每天都上夜班。
你要是同意,就换身衣服跟我走。
我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。
毕竟谁也不想背着一个有前科的罪名在社会上混。
那时候我压根儿就没想,能把一个已经判决了的犯人从看守所里带走到底有多大的能量。
他叫张三坟,人们都喊他张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