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深深地明白这个道理,可之后遇到一个就会忍不住对比一个。如果迟迟不答应告白,追求者最多三个月就会放弃,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死缠烂打任她如何冷眼和讨厌都不想错过。
后来看开了,恋爱么不就是互相看对眼就行了么。
但新鲜感的死循环也如影随形的跟上了她。
从前读书时换男友勤快,是因为她够理智,不允许自己沉溺于某一个人。
后来换男友勤快,是因为她发现爱情是会褪色的。
从前接吻一年才会没感觉,后来三四个月就乏味了,到最后只剩下床上纠缠时才会让她更加兴奋。
当对一个人只有肉.体上的亢奋时,就意味着这段关系该结束了。
她猜测症结在弋沉身上,所以在英国呆的后三年,越来越忍不住想要印证这个猜测。
当然这是心理方面的,也有外部的催化原因,当年……
这时,定的闹钟响了,姜宁把闹钟关了,弋沉问怎么了。
姜宁回答:“到时间了,我需要去机场接一个朋友。”说罢她起身,“我先挂了。”
“朋友?”弋沉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,蹙眉追问,“什么朋友?”他还想问我认识吗,但一想现在姜宁身边的朋友估计他都已经不认识了,于是只好忍了回去。
姜宁看着他,片刻后回答,“宴珩。”
弋沉表情一凝顿,如果不是他怀里的布偶猫水水扭了一下头拿爪爪扒啦手机,姜宁都以为弋沉网络卡了才会让他一动不动。
“好,那挂吧。”他什么也没说,语气似乎也像刚才那样,并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。
“嗯。”姜宁应了一声,直接挂了电话。
姜宁收拾了一下,出门。
弋沉的信息恰好过来:
—他来接你回英国?